中国公民申办护照、旅行证须知
中国驻所罗门群岛大使馆受理海外中国公民的护照/旅行证换发、补发、颁发业务,具体如下:
一、申请护照换发
适用范围:护照过期、有效期不足一年或签证页即将用完(一般指不足4页)均可申请护照换发。申请人本人到使领馆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字的《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三)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四)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护照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要求请点击此处)。
(五)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护照补发
适用范围: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泡水、撕破等)不能使用的可申请护照补发。如申请人急于回国或离境,可申办旅行证。
申请人本人到使领馆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原护照复印件(如有)。如无复印件,需在护照遗失情况的书面报告中注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如护照损毁,还应提交损毁的护照原件。
(二)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字的《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三)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四)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护照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要求请点击此处)。
(五)护照遗失或被盗抢情况的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我已被告知并确认,即使丢失的护照找回也不能再次使用,也不可撤销补证申请,并将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六)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护照颁发
适用范围:适用于从未曾持有护照的中国公民,主要适用于在国外出生的中国公民(无国籍冲突)。申请人本人到使领馆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一)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字的《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二)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护照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要求请点击此处);
(三)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四)对于国外出生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供: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四、旅行证颁发
适用范围: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人员;临时出国期间护照遗失、被盗、损毁的人员;需回内地的港澳台同胞等。
申请材料:
1、对于国外出生的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请提供如下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二)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三)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护照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要求请点击此处);
(五)父母双方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六)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
2、国内出生的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还需提供出入境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五、旅行证换发
适用范围: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旅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情形。
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的《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二)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三)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护照照片2张(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要求请点击此处);
(四)旅行证或出入境通行证(旅行证已过期的情况)原件及复印件;(五)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六)16岁以下未成年人办证,应由一位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港、澳、台同胞申办旅行证件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台湾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字的《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一份;
(三)护照照片2张。
另:持有有效台胞证需回内地的台湾同胞,持有回乡证的香港同胞不必再申请旅行证。
七、收费规定及办理时间
办理事项 | 收费数额(所罗门元) | 办理时间 |
护照颁发 | 140 | 最长30工作日 |
护照正常换发 | 140 | 最长30工作日 |
护照非正常换发 | 140 | 最长30工作日 |
护照补发 | 140 | 最长30工作日 |
旅行证颁发 | 140 | 最长30工作日 |
护照换发旅行证 | 140 | 最长30工作日 |
护照补发旅行证 | 140 | 最长30工作日 |
注:护照/旅行证业务须本人至使馆现场办理。
八、使馆领事部对外办公时间和咨询时间
对外办公时间:周二、周五 14:30-17:30(节假日除外,另见通知)。
人工咨询受理时间:周一、周三、周四 9:00-12:00, 14:30-17:30;
咨询电话:(677)23894;
使馆领事部网站:http://sb.china-embassy.gov.cn/lsfw/
使馆领事部咨询邮箱:honiara@csm.mfa.gov.cn